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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宜高速公路金仓湖互通项目竣工环境保护公示
2026-02-27

太仓市交通运输局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国令第682号),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件并严格依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文件、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及批复等要求,于202624日组织召开沪宜高速公路金仓湖互通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会议。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及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要求,现将沪宜高速公路金仓湖互通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该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有意见和建议,可拨打电话,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名称:太仓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张健

电话:13606246338

验收调查单位: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工

电话:15110895655

链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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