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广州市轨道交通十八号线工程
建设单位: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概要: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十八号线工程起于南沙区万顷沙枢纽,经明珠湾区、番禺广场、琶洲、珠江新城,止于广州东站枢纽,线路快速连接南沙新区及广州东站,沿线串联南沙区、番禺区、海珠区及天河区,全长约62.7km,均为地下敷设方式;全线设万顷沙、横沥、番禺广场、琶洲、冼村、广州东站等9座车站;全线设一段一场,分别是万顷沙车辆段和陇枕停车场,万顷沙车辆段承担十八号线和二十二号线维修任务,选址位于蕉门水道以西,X298县道以东的地块内;陇枕停车场选址位于番禺大道北以东,市南路以北,草龙沙河二街以西的地块内;全线设主变2座,分别为赤沙滘主变电所和万顷沙主变电所(赤沙滘主变电所依托十一号线地铁变电所,不在本项目评价范围内);本线采用8辆编组市域快线列车,最高运行速度160km/h。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主要影响概述
施工期:工程征地拆迁、开辟施工场地及便道、基础施工、材料设备和土石方运输等施工活动将占用和破坏道路;工程占地将导致征地范围内道路绿化带的消失;施工中的挖掘机、重型装载机械及运输车辆等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振动会影响周围居民区、学校、医院等敏感目标;施工过程中的生产作业废水及施工人员驻地排放的生活污水都可能对周围区域水环境造成影响;施工作业对环境空气的影响主要表现为扬尘污染,燃油施工机械也将影响环境空气质量。
运行期:本工程的运营将改善城市交通条件,带动商业及其他城市公共设施的发展,缓解城市道路交通压力;风亭、冷却塔等设备噪声影响周边环境敏感目标;列车运行产生振动通过地层传播至地面环境敏感目标;车站、停车场和车辆段污水排放和固体废物影响。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对策和措施要点
施工期主要环保措施:文明施工,使施工期环境影响降到最低;施工现场要设置硬质围挡或声屏障;施工现场定时洒水降尘;施工单位要加强管理,合理安排施工计划,严格控制高噪声设备的作业时间,避免夜间噪声扰民;合理筹划施工组织,尽量采用集中平行作业,缩短工期,减少干扰时间。
运营期主要环保措施:采用低噪声风机,风亭位置合理布局,对风亭加强消、隔声等措施;对振动超标区域采取轨道减振措施;沿线各车站、停车场和车辆段污水处理达标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所有垃圾定点收集、存储,并妥善处置。
四、主要评价结论
本工程建设符合广州市城市总体规划、轨道交通线网规划及轨道交通建设规划的要求;是支持南沙新区及南沙自贸区的建设,实现广州市城市总体规划,支持“南拓”发展战略的需要;是完善轨道交通网络,改善居住环境,促进社会经济一体发展的需要;是发展绿色交通、实现可持续发展、创建和谐社会的需要。
在认真落实本报告中提出的环保措施后,工程对环境的负面影响可以得到有效控制和减缓,对特殊环境敏感区的影响可以得到控制。工程满足经济建设与环境协调发展的原则,具有经济、社会、环境效益协调统一性,工程建设具有环境合理性。
五、公众查阅环评报告书简本的方式
公众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环评单位索要报告简本,并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映有关项目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范围:项目附近可能受影响的公众个人及团体。
(2)主要事项:征求公众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现状、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选址选线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期限
在本公告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选择以下一种或多种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环保方面的有关意见:
(1)通过信函;
(2)通过电话;
(3)通过电子邮件。
提出意见的公众请留姓名、住址、详细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本次意见反馈截止日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八、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电子邮箱:1023560120@qq.com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38号万胜广场A塔
评价单位: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谭工
电话:025-86576937
电子邮箱:tq97@jsti.com
联系地址:南京市江宁区诚信大道2200号
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十八号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pdf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2017年4月17日